
1. “政府风险补偿基金+贷款对象”模式
“金穗富农贷”是在建立政府风险补偿资金的前提下,内蒙古分行为支持开展金融扶贫富民工作的旗县农牧户脱贫致富、发展生产,对农户家庭内单个成员发放的自然人贷款。
自治区政府2013-2017年每年下划4.75亿元风险补偿金至57个贫困旗县,5年共计23.75亿元专户存入合作金融机构,用于风险补偿。农户贷款累放金额不超过风险补偿基金的10倍。
2. “保险公司+贷款对象”模式
“家庭农场保证保险贷款”是指在借款申请人(家庭农场)与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的前提下,农业银行向借款申请人发放的贷款,贷款本息损失由银行和保险公司按约定比例分摊。